你說。人生能有幾次機會。遇到一個看似決然不同。但是卻又相似互補到極點的人

你來自南部。他來自北部

你喜歡吃肉。他喜歡吃菜

你喜歡喝微糖飲料。他喜歡喝全糖飲料

你喜歡運動。他討厭運動流汗

你做事情會思考過後再做。他則是想到啥作啥

你喜歡待在圖書館裡面。他則是在圖書館裡面會缺氧

你喜歡穿彩虹色。他則是喜歡單色系

你有錢會存下來。他則是"小小"的月光族

你喜歡早睡晚起。他則是喜歡晚睡晚起

你喜歡自己動手做東西吃。他則是會去外面搜尋東西吃

你不愛喝水。他則是隨身帶水瓶

這些不同點

卻又附帶更多的相似點

你們喜歡看電影。不管是哪類型的片 只要不是鬼片 血腥片 

你們喜歡聽音樂。不約而同會聽到一樣團體的音樂

你們喜歡看展覽。不管哪裏有新展覽就會想要一起去看

你們喜歡嘗鮮。不管哪里開了新餐廳 都想要去試試看 吃吃看

你們喜歡往外跑。有了機車。哪裡都想要衝去

你們就算待再同一個空間 30分鐘不講話 也不會尷尬(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你們吵完架。沒多久就會合好

你們總是會看到啥新奇的東西。就幫對方拿一份

你們不管看到啥東西。需要意見。就想到對方

你們雖然嘴硬會不幫對方的忙。但是心裡卻還是為了對方瞎忙

我很感謝上天。讓我在我求學的階段。讓我認識了這個跟我如此match的一個人

或許很多人都以為我們有愛 哈

可是 那是不可能有的好嗎

我只能說。我們是剛好很互補的兩個人!!!!!!!!!

就像Mary 跟 GG一樣

就像
Owen Wilson 跟 Ben Stiller

就像Adam Sandler 跟 Rob Schneider一樣

是很要好的朋友

雖然講這話很老套。但是要一直是很好的朋友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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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尖尼。肥吃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