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事情,很多東西,時間點過了 就是過了

你不會有再多的眷戀 再多的想像 都不會有 就是消失殆淨

例如。跟過去有不開心的人聊天

例如。跟過去喜歡過的人聊天

例如。一些原本當成是寶貝的東西

例如。一些一開始覺得一點也不起眼的東西

例如。衝動之下買的衣服鞋子口罩項鍊

例如。曾經很喜歡很喜歡的偶像明星亦或是運動選手

太多太多。 大家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但是這個擁有 也必須是好的擁有 好的結束 這句話才成立不是嗎?

既然有太多的不開心,不快樂,那為什麼還要去眷戀他?

如果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想的是什麼! 那又怎麼能要求別人要懂自己的點

合之來則合,不合之則分之

別要勉強在一起! 那只會很痛苦。時間點到了,你就知道該分開了! 

我沒有負面情緒。我只是最近聽到,看到,想到! 所以想要打一下

畢竟我現在是每天都開心生活的孩子! 雖然我今晚翹了個課 ! sorry N

因為我暫時想要跳離regular life

work => GVO or 文藻=>go home and Internet and TV 

I love busy life but I don't like the same life 

sometimes I need to go out with friends or myself 

sometimes I like buying many things without reasons 

I won't  regret my life when I am 70 years old 

I wanna be a bird or tiger or dolphin to find another world .

Do your best, J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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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尖尼。肥吃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